關於工業產品實行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管理的通知(doc 6頁)
關於工業產品實行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管理的通知(doc 6頁)內容簡介
關於工業產品實行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管理的通知內容提要: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強化對特種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修理、改造和使用環節全過程安全監察的有效性,積極預防和減少特種設備事故,總局研究決定:
一、自某年5月1日起,停止受理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目錄中的鍋爐壓力容器用鋼管(含不鏽鋼管)、、石油天然氣工業用焊接鋼管(含不鏽鋼管)和港口起重機械(不含其它港口裝卸機械)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和壓縮氣體、液化氣體分裝(由壓力容器向氣瓶或罐車分裝)的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轉為實行特種設備(壓力管道元件、起重機械、鍋爐壓力容器材料)製造許可證和氣體充裝許可證管理。按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由國家質檢總局受理和頒發,氣體充裝許可證由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受理和頒發。
二、已取得上述項目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在許可證有效期內,向國家質檢總局提出申請,直接將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證書換成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證書,原許可證有效期不變。已取得壓縮氣體、液化氣體的分裝項目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在許可證有效期內,向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申請,直接將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證書換成氣體充裝許可證證書,原許可證有效期不變。原上述生產許可證審查部,可以向國家質檢總局提出申請,成為特種設備行政許可鑒定評審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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