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業考勤管理規定(doc 5頁)
某企業考勤管理規定(doc 5頁)內容簡介
某企業考勤管理規定內容提要:
一、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本公司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結合技術開發和市場營運的特點及崗位工作需要,實行每周工作35小時標準工時工作製,合理安排員工休息,依法安排員工休假。
二、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每日七小時。
2、未經準假,上班時間應到而未到者,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3、工作時間內,未經批準離開崗位辦理與本崗位無關的事務或私事者,為擅離職守。
4、無故遲到、早退、擅離職守時間超過60分鍾或未經準假不到班者為曠工。
5、各部門員工的值班和加班,由各部門經理安排並自行決定補休時間,在保證每天工作七小時的原則下,工作時間也可做適當的彈性調整。
三、考勤規定:
1、對於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應進行批評教育,屬屢教屢犯的,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由上述行為造成企業損失或引起嚴重後果的,應作經濟賠償並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2、對於曠工者,本人作出書麵檢討,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在12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或曠工雖未達到上述天數,但屢教屢犯,一個月內累計曠工10次,或一年內累計曠工20次的應作除名處理。
3、曠工按天數扣發工資,計算方法為:
扣發曠工工資=工資總額/22*曠工天數*扣發曠工工資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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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本公司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結合技術開發和市場營運的特點及崗位工作需要,實行每周工作35小時標準工時工作製,合理安排員工休息,依法安排員工休假。
二、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每日七小時。
2、未經準假,上班時間應到而未到者,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3、工作時間內,未經批準離開崗位辦理與本崗位無關的事務或私事者,為擅離職守。
4、無故遲到、早退、擅離職守時間超過60分鍾或未經準假不到班者為曠工。
5、各部門員工的值班和加班,由各部門經理安排並自行決定補休時間,在保證每天工作七小時的原則下,工作時間也可做適當的彈性調整。
三、考勤規定:
1、對於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應進行批評教育,屬屢教屢犯的,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由上述行為造成企業損失或引起嚴重後果的,應作經濟賠償並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2、對於曠工者,本人作出書麵檢討,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在12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或曠工雖未達到上述天數,但屢教屢犯,一個月內累計曠工10次,或一年內累計曠工20次的應作除名處理。
3、曠工按天數扣發工資,計算方法為:
扣發曠工工資=工資總額/22*曠工天數*扣發曠工工資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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