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購置管理住宅獎助方案(doc 5頁)
員工購置管理住宅獎助方案(doc 5頁)內容簡介
員工購置管理住宅獎助方案內容提要:
第一條 本公司為獎助服務勤慎的員工,謀求員工生活的安定,特製定本辦法以協助員工購置住宅。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欲承購正統建設公司於市區或其近郊興建的住宅房屋(店鋪、公寓限第二層以上)者,可依本辦法的規定申請獎助。
第三條 申請獎助的員工應具備下列各項條件,但經特準者,不在此限。
1.在本公司服務滿3年,並達法定年齡者,男性員工須服完兵役,其免役者,不在此限。 2.考績在乙上(75分)以上者。
第四條 申請人應詳填本公司印製的申請書,由所屬單位層呈審核。
申請人有多人時,按下列標準評定積點以定順位:
1.年資:服務滿3年者15點,以後每增一年增5點,不滿一年之零數不計,至50點為止。
2.考資:最近3年年終考績平均75分者
3.撫養負擔:單身者5點,有配偶者加5點,有依所得稅法規定應撫養的父母子女者,每1人加2點,累加至20點為止。
4.職等:七職等者五點,每進一職等加1點,至10點為止。
積點高者為先,積點相同者以公開抽簽方式定其順位。
第五條 凡申請獲準依本辦法獎助的員工得享受下列優待:
1.在正統建設公司公開推出其所建房屋一個月內訂購者,由本公司洽請正統建設公司照該公司公開售價優惠45000元。超過一個月訂購者,優惠30000元。
2.由本公司無息貸與申請人10萬元以下,以供繳納自備款。此項貸款由本人直接撥交正統建設公司。作為申請人承購該公司房地的最後一期自備款。
第六條 前條貸款自核撥之日起分10年按月平均由申請人所屬部門於發薪時扣還。
第七條 申請人應覓得本公司認可之人為保證人,負連帶清償債務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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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本公司為獎助服務勤慎的員工,謀求員工生活的安定,特製定本辦法以協助員工購置住宅。
第二條 本公司員工欲承購正統建設公司於市區或其近郊興建的住宅房屋(店鋪、公寓限第二層以上)者,可依本辦法的規定申請獎助。
第三條 申請獎助的員工應具備下列各項條件,但經特準者,不在此限。
1.在本公司服務滿3年,並達法定年齡者,男性員工須服完兵役,其免役者,不在此限。 2.考績在乙上(75分)以上者。
第四條 申請人應詳填本公司印製的申請書,由所屬單位層呈審核。
申請人有多人時,按下列標準評定積點以定順位:
1.年資:服務滿3年者15點,以後每增一年增5點,不滿一年之零數不計,至50點為止。
2.考資:最近3年年終考績平均75分者
3.撫養負擔:單身者5點,有配偶者加5點,有依所得稅法規定應撫養的父母子女者,每1人加2點,累加至20點為止。
4.職等:七職等者五點,每進一職等加1點,至10點為止。
積點高者為先,積點相同者以公開抽簽方式定其順位。
第五條 凡申請獲準依本辦法獎助的員工得享受下列優待:
1.在正統建設公司公開推出其所建房屋一個月內訂購者,由本公司洽請正統建設公司照該公司公開售價優惠45000元。超過一個月訂購者,優惠30000元。
2.由本公司無息貸與申請人10萬元以下,以供繳納自備款。此項貸款由本人直接撥交正統建設公司。作為申請人承購該公司房地的最後一期自備款。
第六條 前條貸款自核撥之日起分10年按月平均由申請人所屬部門於發薪時扣還。
第七條 申請人應覓得本公司認可之人為保證人,負連帶清償債務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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