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與小家電企業的全國協議(doc 19頁)
國美與小家電企業的全國協議(doc 19頁)內容簡介
第一節 原則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書經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
第二節 適用範圍
第二條 本合同的甲方代表甲方及其所屬的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機構、辦事處。乙方代表乙方及/或乙方 的相關公司。(詳見附表一)。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項條款適用於附表一中所列的甲方的總公司及上述各地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機構、辦事處等機構以及附表一中所列的乙方及其相關公司。乙方有權決定適用本合同的相關公司的增加或減少,但乙方應書麵通知甲方,通知到達甲方後生效。
第三條 本合同約定的產品進入乙方 全國 地區 所有 門店進行銷售(詳見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關公司與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關公司簽訂的《供應商上(撤)店協議書》)。乙方有權決定增加或減少本合同約定產品進入的門店,但乙方應書麵通知甲方,通知到達甲方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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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本合同書經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簽訂。
第二節 適用範圍
第二條 本合同的甲方代表甲方及其所屬的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機構、辦事處。乙方代表乙方及/或乙方 的相關公司。(詳見附表一)。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項條款適用於附表一中所列的甲方的總公司及上述各地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機構、辦事處等機構以及附表一中所列的乙方及其相關公司。乙方有權決定適用本合同的相關公司的增加或減少,但乙方應書麵通知甲方,通知到達甲方後生效。
第三條 本合同約定的產品進入乙方 全國 地區 所有 門店進行銷售(詳見甲方或附件一中所列甲方相關公司與乙方或附件一中所列乙方相關公司簽訂的《供應商上(撤)店協議書》)。乙方有權決定增加或減少本合同約定產品進入的門店,但乙方應書麵通知甲方,通知到達甲方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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