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編製規定(doc 39頁)
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編製規定(doc 39頁)內容簡介
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編製規定目錄:
1、總則
2、方案設計
3、設計文件目錄
4、設計說明書
5、設計圖紙
建築工程設計文件編製規定內容簡介:
本規定適用於民用建築工程設計;對於一般工業建築(房屋部分)工程設計,設計文件編製深度除應滿足本規定適用的要求外,尚應符合有關行業標準的規定。
民用建築工程一般應分為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三個階段;對於技術要求簡單的民用建築工程,經有關主管部門同意,並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設計的約定,可在方案設計審批後直接進入施工圖設計。施工圖設計文件,應滿足設備材料采購、非標準設備製作和施工的需要。對於將項目分別發包給幾個設計單位或實施設計分包的情況,設計文件相互關聯處的深度應當滿足各承包或分包單位設計的需要。在設計中宜因地製宜正確選用國家、行業和地方建築標準設計,並在設計文件的圖紙目錄或施工圖設計說明中注明被應用圖集的名稱。
..............................
用戶登陸
工程管理熱門資料
工程管理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