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氣體滅火係統設計施工及驗收規範(doc 47頁)
1 總則……1
2 術語、符號………………………………1
2.1 術語…………………………………1
2.2 符號…………………………………3
3 係統設計…………………………………3
3.1 一般規定……………………………3
3.2 滅火劑設計用量和儲存量………… 5
3.3 係統管網計算…………………… 6
3.4 泄壓口麵積計算………………… 6
3.5 係統設計技術文件……………… 7
4 係統組件…………………………………7
4. 1 儲存裝置…………………………7
4.2 閥門和噴嘴……………………… 8
4.3 管道及其附件…………………… 9
5 操作與控製……………………………10
6 安全要求………………………………10
7 施工…11
7.1 施工前準備………………………11
7.2 安裝………………………………12
8 調試…15
8.1 一般規定…………………………15
8.2 調試內容與方法…………………15
9 驗收…16
9.1 一般規定…………………………16
9.2 防護區和儲存容器間驗收………17
9.3 設備驗收…………………………17
9.4 係統功能驗收……………………18
10 維護管理…………………………… 18
附錄A IG-541滅火劑淹沒係數………… 20
附錄B 部分可燃物的滅火濃度和最小設計濃度 …………21
附錄C 部分可燃物的惰化濃度和最小設計濃度 …………21
附錄D IG-541滅火係統管道規格…………22
附錄E 儲存壓力與環境溫度曲線…………23
附錄F IG-541滅火係統施工記錄………24
附錄G 隱蔽工程中間驗收記錄 …………27
附錄H IG-541滅火係統調試報告 …………28
附錄J IG-541滅火係統竣工驗收報告 ……29
本規範用詞說明………………………………31
條文說明………32
1 總 則
1.0.1 為了合理設計IG-541混合氣體(以下簡稱IG-541)滅火係統,確保滅火係統的設計、施工質量,保護人身、財產安全和生態環境,特製定本規範。
1.0.2 本規範適用於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工業與民用建築中設置的IG-541滅火係統的設計、施工、驗收及維護管理。
1.0.3 IG-541滅火係統適用於撲救下列火災:
1 可燃固體表麵火災;
2 可燃液體和可熔化固體火災;
3 滅火前可切斷氣源的可燃氣體火災;
4 電氣火災。
1.0.4 IG-541滅火係統不適於撲救下列火災:
1 硝化纖維、火藥等含氧化劑的化學製品火災;
2 鉀、鈉、鎂、鈦、鈾、鋯等活潑金屬火災;
3 氫化鉀、氫化鈉等金屬氫化物火災。
1.0.5 IG-541滅火係統的設計、施工及驗收,除應執行本規範的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強製性標準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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