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18luck新利全站下载 >> 合同樣本>> 法律法規>> 資料信息

《廈門市企業安全生產級別評定標準》的法規解讀(doc 33頁)

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文件大小:
457 KB
下載地址:
相關資料:
廈門市, 企業安全生產, 評定標準, 法規解讀
《廈門市企業安全生產級別評定標準》的法規解讀(doc 33頁)內容簡介

《廈門市企業安全生產級別評定標準》的法規解讀目錄:
(一)主體合法
(二)組織保障
(三)宣傳教育
(四)安全權益
(五)規章製度
(六)安全生產條件
(七)隱患治理
(八)事故管理
(九)應急管理


《廈門市企業安全生產級別評定標準》的法規解讀內容提要:
組織保障:
1、“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並按規定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在班組配備專(兼)職安全員。”
《福建省安全生產條例》
第十四條:礦山、建築施工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上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並按照不低於從業人員百分之一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一百人以下的,至少應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一人,其中從業人員在七人以下的,也可以指定人員負責安全生產管理。
前款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從業人員在三百人以上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並按照不低於從業人員千分之五的比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足三百人的按照不低於從業人員百分之一的比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也可以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安監總局令11號)
第六條:從業人員300人以上的煤礦、非煤礦礦山、建築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不少於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5%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備1名。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或者委托安全生產中介機構選派注冊安全工程師提供安全生產服務。

2、“明確企業內部以主要負責人為核心的各級、各部門、各崗位安全職責,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製;
(二)組織製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製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五)組織製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七)安全生產責任製
安全生產責任製:
概念: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和“管生產的同時必須管安全”建立的各職能部門、各級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對安全生產層層負責的製度。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