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知識產權貿易法論述(ppt 30頁)
國際知識產權貿易法論述(ppt 30頁)內容簡介
國際知識產權貿易法論述目錄:
第一節、知識產權貿易概述
第二節、國際專利貿易
第三節、國際商標權貿易
第四節、國際著作權貿易
國際知識產權貿易法論述內容提要:
專利及保護
1、專利
專利有種含義:一是指專利權,二是指發明創造本身,三是指記載發明內容的專利文獻。一般法律上所指的是專利權。專利即專利權,是指根據一國的法律,由一國專利機關授予發明人或設計人或其它合法繼承人或受讓人在一定時間內對專利技術的獨占性的權利。
2、專利權保護的內容
據我國《專利法》(1985年通過,2000年最近一次修改)和《巴黎公約》的規定,專利保護主要涉及到客體、主體、內容。
(1)專利保護的客體
發明:是設計和製造出前所未有的東西。法律上講,是對產品、方法或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因此發明可分:
產品發明、方法發明、改進發明。
實作新型(小發明):對產品的形狀、構造、組合提出的適用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對此進行隻護的國家並不多,我國保護,主要是基於我國的實際情況。
外觀設計:對產品的形裝、圖案色彩或其組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且適合於工業上應用的新的設計。
(2)專利權保護的主體
發明人或設計人:真正完成發明的人,隻能是自然人;
申請人:提出專利申請的人。可能是發明人也可能不是,他人可依合同轉讓成為申請人,職務發明完成後,單位可以成為申請人
專利權人:依法享有專利權的單位或個人;
外國人:
(3)專利權的內容
獨占權、許可權、轉讓權、進口權、禁止權、訴訟權、禁止許諾銷售權(我國專利法規定的權利人的一項新權利,即發明人或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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