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產項目物業管理服務合同(doc 20頁)
某房產項目物業管理服務合同(doc 20頁)內容簡介
某房產項目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內容提要:
第三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梁、柱、內外承重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麵、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
第四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加壓水泵房、電梯、樓內消防設施設備、中央監控設備、配電係統、建築物防雷設施。
第五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第六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不包含保養期內的維護)。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不包含建築及裝修垃圾的收集和清運)。
第九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一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包括工程建設竣工資料、業主資料等的管理。
第十三條 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業主提出委托時,乙方可接受委托並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億達華庭業主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恢複原狀、要求賠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可采取訴諸法律或者其它催繳催收措施。
第十五條 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等政府規定的各項費用。
第十六條 法規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
第三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梁、柱、內外承重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麵、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設備機房等。
第四條 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管理和運行服務,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加壓水泵房、電梯、樓內消防設施設備、中央監控設備、配電係統、建築物防雷設施。
第五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第六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不包含保養期內的維護)。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不包含建築及裝修垃圾的收集和清運)。
第九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一條 組織開展社區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包括工程建設竣工資料、業主資料等的管理。
第十三條 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設備的維修、養護,在業主提出委托時,乙方可接受委托並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億達華庭業主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恢複原狀、要求賠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可采取訴諸法律或者其它催繳催收措施。
第十五條 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等政府規定的各項費用。
第十六條 法規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
用戶登陸
加工承攬合同熱門資料
加工承攬合同相關下載